按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学院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营造积极进取的育人环境,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以下办法试行。特此通知。
评奖范围
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捐赠方另有要求的除外),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风尚、综合素质、创新实践能力、学术研究能力、社会工作能力、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志愿服务精神、家庭经济情况等。
二、评审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各奖项评审条件;
2、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符合困难标准),生活俭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班集体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4、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活动,在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奖励;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为集体建设作贡献;担任工作职务,做出工作实绩。
三、奖项及名额分配:
5000元/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评奖学年绩点不低于3.0。
奖项/名额 | 2017级 | 2018级 | 小计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 | 22 | 42 |
四、评审机构:
年级评定小组: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
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本科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本科生党总支正副书记、学工办正副主任、教务科科长、院团委书记)。
五、申请流程
1、填写《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17:00前交年级辅导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年级评定小组审核材料评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4、报学生处审核
六、本办法试行阶段,如有异议的可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