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学院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营造积极进取的育人环境,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土木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政府类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以下办法试行。特此通知。
一、评奖范围:
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捐赠方另有要求的除外),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风尚、综合素质、创新实践能力、学术研究能力、社会工作能力、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等。
二、评审条件:
1、2019-2020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审条件;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班集体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3、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活动,在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奖励;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为集体建设作贡献;担任工作职务并做出实绩;
6、在各类活动单项比赛中表现突出,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奖励。
申请者需提供评定学年内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奖项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8000元/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年级前10%;或15%且综合表现非常突出
上海市奖:8000元/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名年级前10%;或前15%且综合表现非常突出
奖项/名额 | 2017级 | 2018级 | 小计 |
国家奖学金 | 9 | 7 | 16 |
上海市奖学金 | 0 | 2 | 2 |
四、评审机构:
年级评定小组: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
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本科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学生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教务科科长、院团委书记)。
五、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政府类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下午17:00前交年级辅导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年级评定小组审核材料初评;
3、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并分年级组织答辩复评;
4、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5、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六、本办法试行阶段,如有异议的可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