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各类集体的凝聚力、感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培育学院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依据《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培养基金管理条例》,学院拟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集体创建)。
示范集体创建以学年为周期,学年初,各类集体自愿申报,经评审确定为创建单位,学院在政策及经费上支持、鼓励创建按照申报的创建计划,开展创建活动,在学年末对各创建集体进行终期评审,择优确定为“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
本学年示范集体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 参与对象:由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间学院在读学生所组成的各类集体,本科生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寝室等;研究生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2. 创建目标:出色完成集体各项基础工作并通过创建形成集体的自我特色,集体特色需为正面、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培育学院良好氛围,如:学风优良、进步最快、爱心奉献等。
二、 创建流程
2016年12月9日至14月日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分组进行申报答辩、确定30-35个“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创建单位(本科生25个,研究生10个;含对16级本科生设立的新生专项);
2016年12月创建活动启动;
2017年5月 创建活动中期交流;
2017年10月底 提交创建总结,组织创建答辩,评出15个“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本科生10个,研究生5个;含本科新生专项),表彰奖励。
三、 创建申报
1. 下载申请表格:登陆土木工程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专栏下载。
2. 提交申报材料:xuyaompus.cleng.tongji.edu.cn/
1) 纸质版(各类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1份,于12月14日13时前提交至土木大楼a112 石雪珺老师处;
2) 电子版(无需签名)1份,于12月14日13时前发送至tumuxsgz@163.com;文件名为集体全称,如20**级土木工程*班、本科生*支部。
四、 申报评审
1. 申报答辩:分组,自备ppt,陈述4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与顺序将于答辩当日公布。
2. 评审方法:教师评委与群众评委相结合。将组织学生骨干担任群众评委,对各集体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由教师评委汇总并结合教师评委意见给出最终结果。
五、 评选标准
1. 创建单位评选标准:创建基础良好,创建目标明确并在现有基础上有所提升,创建计划切实可行,答辩过程表述清晰对创建活动理解准确。
2. 示范单位评选标准:能出色完成集体各项基础工作;通过创建形成集体的自我特色;按照计划完成各项创建工作,并参与交流、答辩等各项创建活动;在各类基层集体中能起到示范作用。
六、 资助与奖励
1. 对于确定的创建单位,在完成整个创建活动后,均给予500元活动经费(创建寝室为200元)支持;
2. 对于最终获得“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称号的各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创建经费基础上奖励1000元(示范寝室300元、新生项目500元),特别优秀的授予“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标兵集体,奖励2000元。
七、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