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结合我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目标,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推动学院良好学风、班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培养基金管理条例》,学院拟开展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土木工程学院在册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
2.有理想抱负,追求卓越,具有新时期大学生健康积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
3.学习成绩优良,曾获得过奖学金或校级荣誉。
4.在以下任意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
2)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担任工作职务,取得工作实绩;
3)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
4)在各类单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较高奖励。
5.对集体建设有较大贡献,具有号召力,能带领集体成员共同进步。
三、参评要求
1.认真、如实填写《“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2.要突出个人特色,突出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及对周围同学的影响。
3.需要获得1名教师和至少5名同学的实名推荐,推荐理由充分。
四、申报流程
1.2016年11月24日至30日 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并写一份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2.2016年12月2日至5日书面材料审核,初步确定20-25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候选人;
3.2016年12月上旬复审答辩,确定10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其中1名特别优秀者给予院长奖荣誉;
4.下学期初组织表彰及事迹宣传。
五、申报事项
1.下载申请表格:登陆学院网站(http://civileng.tongji.edu.cn)下载。
2.提交申报材料:
1)纸质版(各类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1份,包括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2月2日13时前提交至土木大楼a112 石雪珺老师处;
2)电子版(无需签名)1份,于12月2日13时前发送至tumuxsgz@163.com;
六、评审形式
1.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为书面材料审核,复审为公开答辩形式。
2.复审公开答辩:个人事迹自我介绍4分钟,自备ppt;推荐人陈述推荐理由1分钟;评委提问、打分。
七、奖励
1.设“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10名,奖金2000元;其中院长奖获得者给予奖金10000元。
2.奖项评审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参评人员未达到奖项要求,奖项可空缺。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