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本专科生、研究生毕业生还款承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后正常就业的贷款学生需填写并上交的材料包括:
① 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
② 毕业去向登记表一份
③ 中国银行以后寄账单所需信封一个,学生在信封上写明收信地址和姓名
2. 另需发给上述学生自行保存材料为贷款学生联系确认书一份(学生如遇联系方式变更请将此函自行发给银行)
3. 关于毕业生继续升学及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详见《同济大学学生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表》。
4. 拟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请带好身份证、银行卡(存钱)于每周一至周五自行前往平凉路1128号杨浦支行当场办理手续。 已经还清贷款的同学不必再办理毕业还款承诺手续。
5. 未及时办理毕业还款承诺的学生一律按毕业后36个月内按月支付利息,36个月后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办法处理。
6. 上述所列协议书,登记表,《同济大学学生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表》等空白表格及填写样本均可在学生处网站的校园公告栏中下载使用。
7. 毕业去基层就业的同学如欲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先参阅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备齐相关材料交学院盖章后于6月15日前直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学校在教育部批准后会将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并按规定分三次将代偿补偿款项划拨至学校本人农业银行卡内。
8.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请于6月底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www.csls.cdb.com.cn)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并按合同履行还贷手续。
9.请务必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还贷计划,及时履行贷款合同与还贷义务。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联系电话: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65980309蒋老师
中国银行65723521王老师 65723522 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