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通知为进一步深化中欧科技合作,推动智慧基础设施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我院申报并获批“中欧智慧基础设施科技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本项目依托学院“中德智慧基础设施研究中心”合作平台,联合中欧顶尖高校,通过联合培养、短期交流、科研合作等方式,提升青年学者和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学术素养及工程实践能力。
现启动“中欧智慧基础设施科技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6年度第一批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年度选派规模:
1、联合培养博士生 10人,留学期限 6-24个月,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90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级研究学者 1 人,留学期限 3-6 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二)选派专业
申请人目前从事研究所属专业大类: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三)外方合作单位: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英文) | 留学单位(中文) |
德国 |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 慕尼黑工业大学 |
TU Darmstadt | 达姆施特工业大学 | |
Ruhr University Bochum | 波鸿大学 | |
奥地利 | Vien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维也纳技术大学 |
英国 |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 剑桥大学 |
意大利 | Politecnico di Milano | 米兰理工大学 |
比利时 | Ghent University | 根特大学 |
二、选拔办法
创新项目依托各项目单位进行人员选派,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项目单位根据获批资助项目立项通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经评审和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申请人需在项目单位推荐、选拔及公示等工作完成后再进行网上填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项目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
三、选拔流程
(一)院内申请:2026年1月31日前,申请人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土木工程学院徐嘉励老师处,邮箱:24666020@tongji.edu.cn。如有某项材料无法在1月31日前获得,请尽早联系徐老师。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联合培养硕士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见附件模板,电子材料请提交导师签字的PDF版本)
2、外方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留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应明确以下内容: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国外指导教师信息、留学专业/课题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须在此明确需支付的具体学费额度,否则学费明细须另附,如未提及,视为免学费)、外方负责人或邀请人签字与联系方式;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
3、国外导师简历(需外导签字)
4、外语水平证明(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学习计划(外文,联培博士生需双方导师签字,1000字以上)
6、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复印件(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导师签字认可的开题计划(25级博士研究生或24级直博生未正式开题申请人均必须提交,开题报告模板请使用学校正式开题的文档模板)
10、主要科研成果清单摘要(如有,包括论文、专利、荣誉等)、承担科研项目证明(如有)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同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教师用)》(见附件模板,电子材料请提交PDF版本)
2、国外单位邀请信
3、外方合作者简历(需外方合作者签字)
4、外语水平证明(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职称证书或博士生导师聘任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6、“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注: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 请 材 料 详 细 说 明 可 参 见 国 家 留 学 网 创 新 项 目 综 合 专 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二)校内推荐:2026年2月27日前,院内完成评议并公示,将推荐人选信息提至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校内审核与推荐。
(三)网上申请:第一批获推荐人员需在2026 年3 月1 日-11 日14时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
(四)结果公布:录取结果预计将于2026年4 月底前公布。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政治思想品德、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身心存在健康问题的;
2、已获外国国籍或国外永久居住权的;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自回国之日起至网报截止之日止,回国服务期未满两年的;
4、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5、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
6、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且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7、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 2年的;
人选基本条件、人员选拔及录取、人员派出与管理等要求以《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为准。如有问题,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附:2026 年创新项目重要信息汇总
2026 年创新项目重要信息汇总:
1、2026 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93
2、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95
3、2026 年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联培博士、联培硕士):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1
4、2026年访学类别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高级研究学者):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0
5、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请注意区分不同申请类别):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4
6、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