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度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目标,推动学院良好学风、班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根据《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培养基金管理条例》,学院拟开展2021年度“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土木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全日制)。
二、评选标准
1.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
2. 有理想抱负,追求卓越,具有新时期大学生健康积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
3. 学习成绩优良,曾获得过奖学金或校级荣誉。
4. 在以下任意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 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
2)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担任工作职务,取得工作实绩;
3)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科技竞赛或单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4) 学术水平突出,已产生多项高质量学术成果。
5. 对集体建设有较大贡献,具有号召力,能带领集体成员共同进步。
三、参评要求
1. 认真、如实填写《“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2. 有个人特色,重点突出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及对周围同学的影响。
3. 需要获得1名教师和至少5名同学的实名推荐,推荐理由充分。
4. 获评该荣誉后,愿意参与院内优秀学长交流会,与低年级学生分享成长经验。
四、申报流程
1. 2021年11月19日前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并写一份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2. 2021年11月25日之前,由评审委员会审核书面材料,初步确定20-25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候选人;
3. 2020年11月底,组织复审答辩,确定10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其中1名特别优秀者推荐参评学院院长奖荣誉;
五、申报事项
1. 在文末点击下载申请表格。
2. 提交申报材料:
1) 纸质版(各类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1份,包括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19日17时前提交至土木大楼a112 石老师处;
2) 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名)1份,以“先进个人申请+学号+姓名”方式命名,于11月19日17时前打包发送至tumuxsgz@163.com。
六、评审形式
1.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为书面材料审核,复审为公开答辩形式。
2.复审公开答辩:个人事迹自我介绍4分钟,自备ppt;评委提问、打分。
七、奖励
1. 设“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10名,奖金2000元;其中获评院长奖获得者给予奖金30000元(可空缺)。
2. 奖项评审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参评人员未达到奖项要求,奖项可空缺。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