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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度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度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目标,推动学院良好学风、班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根据《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培养基金管理条例》,学院拟开展2021年度“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土木工程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全日制)。

二、评选标准

1.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口碑。

2.   有理想抱负,追求卓越,具有新时期大学生健康积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的精神风貌。

3.   学习成绩优良,曾获得过奖学金或校级荣誉。

4.   在以下任意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 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

2)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担任工作职务,取得工作实绩;

3)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在各类科技竞赛或单科竞赛中获得奖励;

4) 学术水平突出,已产生多项高质量学术成果。

5.   对集体建设有较大贡献,具有号召力,能带领集体成员共同进步。

三、参评要求

1.   认真、如实填写《“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2.   有个人特色,重点突出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及对周围同学的影响。

3.   需要获得1名教师和至少5名同学的实名推荐,推荐理由充分。

4.   获评该荣誉后,愿意参与院内优秀学长交流会,与低年级学生分享成长经验。

四、申报流程

1.   20211119日前下载并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并写一份1500-2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

2.   20211125日之前,由评审委员会审核书面材料,初步确定2025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候选人

3.   202011月底,组织复审答辩,确定10名“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其中1名特别优秀者推荐参评学院院长奖荣誉

五、申报事项

1.    在文末点击下载申请表格。

2.   提交申报材料:xuyaompus.cleng.tongji.edu.cn/

1)    纸质版(各类签名必须为手写签名)1份,包括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1917时前提交至土木大楼a112 石老师处;

2)    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名)1份,以“先进个人申请+学号+姓名”方式命名,于111917时前打包发送至tumuxsgz@163.com

六、评审形式

1.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为书面材料审核,复审为公开答辩形式。

2.复审公开答辩:个人事迹自我介绍4分钟,自备ppt;评委提问、打分。

七、奖励

1.   设“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10名,奖金2000元;其中获评院长奖获得者给予奖金30000元(可空缺)。

2.    奖项评审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参评人员未达到奖项要求,奖项可空缺。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202111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