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院办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 

       按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和《同济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学院建设良好学风、班风,营造积极进取的育人环境,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以下办法试行。特此通知。


一、评奖范围:

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捐赠方另有要求的除外),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风尚、综合素质、创新实践能力、学术研究能力、社会工作能力、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志愿服务精神、家庭经济情况等。


二、评审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符合各奖项评审条件;

 2、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认定符合困难标准),生活俭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班集体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4、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活动,在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奖励;

 6、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为集体建设作贡献;担任工作职务,做出工作实绩。


三、奖项及名额分配:

 5000/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评奖学年绩点不低于3.0,“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良以上。

奖项/名额

2019

2020

小计

国家励志奖学金

18

21

39


四、评审机构:

年级评定小组:辅导员、各班级班主任。

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本科生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本科生党总支正副书记、学工办正副主任、教务科科长、院团委书记)。


五、申请流程:

 1填写《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于92117:00前交年级辅导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年级评定小组审核材料评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4、报学生处审核。


六、本办法试行阶段,如有异议的可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土木工程学院

                                              2022916


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2.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