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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定量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0-11-25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定量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总得分

内  容

权 重

单项得分

课程

学习

(A)

硕 士

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包括第一外国语)

60%

 

 

非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不包括必修环节)

40%

 

博 士

第一外国语成绩

100%

 

 

学术

成果

(B)

论 文

每篇国际重要学术刊物(SCI检索源)论文,40分。累计计算

 

 

每篇国际重要学术刊物(EI检索源)或国内重要学术刊物(SCI检索源)论文,20分。累计计算

 

每篇重要国际学术会议(EI检索源)或国内重要学术刊物(EI检索源)论文,10分。累计计算

 

每篇国内重要学术刊物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5分。累计计算

 

每篇国内或国际一般学术刊物论文或会议论文,2分。累计计算

 

转化或

应用

专利

发明专利(排名前三),排名第一20分,排名第二10分,排名第三5分。按专利数累计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排名第一3分,排名第二2分。按专利数累计计算

 

著作

排名第一20分,排名第二10分   

 

 

科技

成果

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八),排名第一120分,排名第二100分,排名第三80分,排名第四60分,排名第五50分,排名第六40分,排名第七30分,排名第八20分

 

 

 

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六),排名第一80分,排名第二60分,排名第三40分,排名第四30分,排名第五20分,排名第六10分

 

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六),排名第一80分,排名第二60分,排名第三40分,排名第四30分,排名第五20分,排名第六10分

 

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四),排名第一40分,排名第二20分,排名第三10分,排名第四5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排名第一5分,排名第二3分,排名第三2分

 

公益服务(C)

≦3分。从社会工作、集体贡献、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综合评价

 

 

   合计总分(硕士)=0.6A+0.4B+C       合计总分(博士)=0.1A+0.9B+C

      

1.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根据申请者的课程学习成绩(A);学术成果(B);公益服务(C)等计分情况,确定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

课程学习:成绩×权重(0.6或0.4或1.0)=单项得分;单项得分累加=总得分A。

学术成果:∑篇数或项数×单项得分=总得分B。

合计总分 = A(加权)+ B(加权)+C

2.关于学术成果的补充说明:

2.1同一篇论文以中、英文版的方式在同一刊物上发表只计1篇。

2.2学术论文发表的署名顺序:①研究生排在第一;②导师排在第一(博士研究生含副导师),研究生排在第二;③唯一通讯作者。

2.3 讨论式的论文按相应等级的1/3分值处理,且一定要附论文全文。

2.4论文认定:在SCI(或EI)刊源(系所确认一定是刊源)上发表,或online发表,或已有DOI号,或已有录用通知(仅限中文期刊),并且成果未在前次申报奖学金中使用过。

2.5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同济大学各院系(学科)研究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2015年12月修订版)为准。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以《201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规定》(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8.7)为准。

2.6 为提高SCI论文的发表质量,对SCI论文的定量标准计入分区影响系数,I、II、III、IV区的论文分数需分别乘以4、2、1、0.5的系数。论文按照JCR分区,分区就高取值。

2.7未列入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目录的EI检索的文章,按一般文章计2分。

2.8著作字数需20万字以上才能进入成果累计;发明及实用型专利需提供成果转化或成果应用证明,如无相关证明,分数减半计入

2.9论文、专利、著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署名须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

2.10 论文评分会考虑发表的期刊在相应领域的学术影响力或论文影响因子,予适当调整。

3. 本定量评价标准中未述及内容按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