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度“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班、团组织建设,增强各类集体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培育学院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学风和院风,学院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 “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集体创建)。
示范集体创建具体要求及评审方式如下:
一、创建单位
2019级本科生班级(团支部),2020级研究生班级(团支部)
二、创建周期
示范集体创建以年为周期开展创建活动,每年3月确定创建计划,每年12月提交创建总结并评审定级。
三、创建内容及评审方式
示范集体创建需提交创建计划。评审内容分为“基础项”和“加分项”两部分,其中“基础项”以班级组织建设、参与学院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和成果评定,“加分项”以班级在创建周期内获得集体荣誉、班级开展特色活动成效评定。
每年3月,创建单位提交创建工作计划。12月,创建单位提交创建总结,由学院对创建成效较好的集体组织答辩,根据创建成效给予物质奖励。
四、创建奖励
1、申报创建的集体,在完成创建活动并提交总结后,均给予200元活动经费。
2、最终通过答辩评选出10个集体,给予“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示范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创建经费2000元。对予特别优秀的创建集体授予“卓越工程师先锋行动”标兵集体称号,奖励创建经费3000元。
五、申请方式
各班(团)集体于2021年4月13日前提交申请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tumuxsgz@163.com.
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