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土木工程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多渠道体验生活,丰富学生社会阅历,土木工程学院面向本科生开设社会实习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社会实习目的
社会实习旨在增加本科生的社会工作阅历和能力,通过课程设置来督促本科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观察思考能力,为他们进入社会、更快的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社会实习时间
社会实习需连续工作不少于两周,利用寒假或暑假完成。具体时间可自行安排,但不可与学校的其他实习冲突。
实习可在大四开学前的任意寒暑假进行。大三下学期根据教务科通知上选课网选课,最迟于大四开学前完成社会实习。
三、社会实习要求
社会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拟定实习计划,报班主任同意后开展实习工作。
实习单位包含政府部门以及各类国营、民营、合资及外资企事业单位,没有专业限制,在于体验社会角色,适应社会环境。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以及实习计划严格开展实习工作。
学生在社会实习期间需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态度友好和善,注重提升观察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学习能力,展现同济学子的优良精神风貌。
公益活动、暑假及寒假社会实践等不属于社会实习范畴。
四、社会实习考核
社会实习前,学生需填写《社会实习登记表》,由班主任审核同意并备案后,开展社会实习工作。
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社会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给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定的社会实习报告。两份材料上交班主任,经班主任评价后给出社会实习成绩。
成绩不合格者依照学校相关教学规定须重修。
以上要求请同学们认真落实和执行,努力在社会实习中锻炼和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