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自查
发布时间:2011-04-11        浏览次数:99

各位实验室老师:

       请您在4月22日前安排一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全面自查。 

1.对废弃的化学物品,及时报设备处王宇飞老师处理。 

2.在用化学品,一定要按规定存放。 

3.压力容器,检查它的性能是否完好、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水、电、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消除,并向实验教学中心报告。中心将于4月25-29日对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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