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排,第五期实验教改专项基金项目将于2011年4月上旬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备齐材料,于4月8日前,交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由院分管院长负责审核签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材料准备1、“同济大学实验教学改革专项基金项目结题和验收报告书” ;2、相关成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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