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0        浏览次数:55

各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更好地发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作用,加强各示范中心之间的交流,促进实验教学改革与实验室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4月初对我校1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届时,将邀请专家根据各示范中心建设情况以及网上优质资源展示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内容 

     这次检查是针对2009年年初各示范中心所填写的《同济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并结合示范中心建设指标体系,进行的中期检查,希望各中心主任对照立项申请书,认真撰写中期检查报告。 

    注意:报告要求突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教学理念、教学管理、网络信息化建设及其在教学中的使用情况。 

二、汇报人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或负责人  

三、相关要求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报报告应制作PPT文件,报告时间不超过15分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报告时间不超过25分钟)含互动交流5分钟。 

    请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将中期检查报告和相关材料于2010年3月31日前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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