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市教委员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计划,学校启动2008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学校申报市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将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推选,希望各院(系)认真做好本次校级示范中心的申报工作,积极申报。请各院(系)于2008年4月20日之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实验室处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科。
附件:
1.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总体思路
2.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办法
3.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4. 同济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立项申请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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